在大多倫多地區駕駛,一定要對行駛的優先權有清晰的認知,不然,不但容易給自己和其他車輛造成不便、困擾,或危險,還能因為違規而被處罰。

在大多倫多,具有最高優先權的車輛,是緊急車輛。其中包括救護車、消防車,和警車。

當以上車倆在執行緊急任務時,行駛過程中,所有其他車輛必須靠路邊停車,把道路讓行給緊急車輛,確保其通行無阻。等到緊急車輛通過後,普通車輛方可繼續前行。

這裏,大家需要註意,在緊急車輛前行時,除非是道路中間設有不可逾越的隔離帶,否則,對面方向的車輛也需靠邊停車,因為緊急車輛可能會借道逆行。

在街道上,除了緊急車輛外,擁有道路優先權的則是行人。

行人在正常遵守交通規則行走時,具有高優先權,行駛的車輛必須避讓。即便行人違背了交通規則,造成了路面危險時,正常行駛的車輛有權鳴笛警告,但警告無效時,依然須讓行人先行。

擁有第三等級的優先權的,是在主路直行車輛。如需從輔路上駛上主路,輔路上的車輛則要等待主路上出現安全的空檔,方可行駛。

具有第四優先權的,是在主路上轉右駛向輔路的車輛;具有第五優先權車輛,是在主路上需要轉左駛向輔路的車輛;具有第六優先權的車輛。則是小路上的停牌上等待的車輛。

這裏,有一點大家必須註意:在行駛過程中,當在看到停牌時,必須把汽車完全停穩,待車輛完全靜止,並經觀察後方可駛過。當大家在遇到All Way Stop Sign停牌時,則要根據抵達停牌處的先後順序來決定行駛的向後順序,不可搶行。

另外,當路面上的當紅綠燈出現故障時,如需駛過十字路口或岔路口,也需要按照停牌的規則來處理。

【小貼士】如果大家路遇正有學生上下的校車,大家會發現,校車的側翼也會打出臨時停牌標誌(STOP)。此時,校車前後左右所有的車輛,必須在安全距離之外停車,等待孩子們上下車完畢,校車重新開動之後,才可以繼續行駛。

具有最低優先權的車輛,則是在路上需要做停車動作的車輛。在進出停車位或平行泊車時, 只有在確保不影響該路上正常行駛的車輛時,才可做出相應動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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